2017年A股市场三大悬而未决:注册制落地概率大增
2017破解股市 三大悬而未决
杜卿卿
[2017年国际经济环境更加复杂,但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可逆转。A股纳入MSCI,已不仅仅是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一种境内投资的方式,更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对接国际标准的象征]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季轮回。2015年,资本市场经历大刀阔斧推改革、欣欣而上股指飙涨,但意外杠杆爆破趋势逆转,之后是持续至今的矫枉纠偏。经过2016年的基础维护、固本培元之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再次被提上改革日程。
展望2017年,多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将迎来答案,首先是注册制实施与股指期货“松绑”。股票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虽然注册制实施已获人大授权,但是仍需完成《证券法》修订,来保障上市、退市各个环节在严格的法规下运行。随着市场机制的恢复和完善,新三板转板、A股纳入MSCI等也有望在新的一年取得实质进展。
注册制落地:概率大增
在2016年初A股陷于“熔断”闹剧时,市场各方对监管层推动改革的预期大大降低。特别是证监会“主席团”大换血,彼时看注册制实施似乎遥遥无期。但是2016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在新股发行和市场监管两大领域的动作,让注册制在2017年加速落地成为可能。
首先是IPO大提速,自2016年11月以来更是一周一批,持续平稳放行。与此同时,投资者打新热情不减,企业发行市盈率未出现明显降低,股指反应平稳。
截至2016年12月29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依然有731家,其中,已过会44家,未过会687家。虽然排队企业数量依然居高不下,但是可以看到企业上市周期大大缩短,且已过会企业的积压情况已经大大缓解。排队企业多的另一面恰恰是上市速度加快吸引了更多新申报企业。
注册制实施的两大前提,一是IPO堰塞湖消解,“入口”通畅;二是事中事后监管要跟上。与以往常常出现的“运动式”、“偶发性”监管不同,2016年证监会将监管及处罚也予以常态化。证监会稽查部门与地方证监局、交易所以及协会相互配合,从日常线索发现、立案调查,再到监管处罚,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事中事后监管链条。
日常监管全面覆盖的同时,监管层还针对违法案件频发的领域安排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包括针对会计师、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市场操纵违法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等4批专项执法行动,覆盖发行企业、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
据证监会发言人邓舸2016年12月30日通报,2016年全年处罚案件达到183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上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上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上年增长8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市场禁入人数也达到历史峰值。
2015年底国务院有关注册制实施的授权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注册制实施不再有法律障碍。根据安排,授权期为2年,自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底。截至目前,授权有效期已过近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层在推进市场改革方面的决心并没有放松。2016年12月30日,邓舸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证监会2016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的总体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
另外,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亦强调,要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不动摇,对市场乱象要始终有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魄力,切实维护好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产能过剩与市场流动性泛滥并存,资本过剩与资产荒并存,IPO加速扩容:一方面可以满足市场对新股的巨大需求,将过剩资本与流动性导入实体经济,支持工业强基、实业兴邦战略;另一方面,人大授权注册制改革时间仅剩一年,我们必须加速推进IPO市场化,并主动与注册制全面对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2016年12月30日也撰文称,2017年注册制改革落地实施将是大概率事件。
虽然已获授权,但股票发行制度作为市场基础性制度,影响资本市场方方面面,只有全面完成《证券法》修订,才能在上市、退市等各个环节彻底理顺,对监管和处罚提供完善保障。
《证券法》修订草案2015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之后二审迟迟未能进行。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全国人大对国务院的有关授权不会影响《证券法》的修订进程,《证券法》还要如期进行修订。不过,直到2016年12月全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然没有安排《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审。
按照2015年初的规划,将改革创业板,建立新三板向创业板的转板机制,企业可以不经过IPO实现在交易所市场上市。虽然新三板分层为转板提供了基础,但是《证券法》不修,转板亦没有可能。现行法律未规定除IPO之外的其他上市方式,另外为防止监管套利,各上市方式也必须保证统一的门槛。所以注册制、修法、转板,一脉相承,改革需要系统推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已经在有意“统一标准”。2016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要求资本市场有关主体实施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其中特别提到创新层挂牌企业与沪深交易所公司执行统一的新审计报告准则。
期指松绑:呼之欲出
有人形容2017年的经济环境是“黑天鹅湖”,风险无处不在。作为股票市场套保和套利的主要手段,股指期货却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自2015年下半年至今,业界和学界一直在进行探讨和论证。值得关注的是,近期监管层的种种举动正透露出期指松绑的信号。
2015年7月至9月,中金所连续出台措施限制股指期货开仓、提高保证金、限制交易量,股指期货成交额迅速萎缩,几乎失去风险管理与价格发现功能。当时股指期货受到的指控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过度投机对现货市场产生助涨助跌影响,二是恶意做空、利用股指期货进行跨期现市场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