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县野长城修缮用水泥“抹平”
专家质疑长城修缮后破坏原貌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位于绥中县小河口村南面的山上,这段长城修建于700多年前的明代,多年无人管理,部分堆砌城墙的石头散落坍塌,野草丛生。
2014年后,经过修缮这段长城被重新堆砌,一层硬化的外壳铺在石头上,像是山野间的道路,看不出长城的面貌。
“最美野长城被抹平”一文于今年9月20日在网上传播,并配上相关图片,被如此修缮的长城引起关注。
9月23日,国家文物局调查组成员一行6人,来到该段长城进行现场勘查。对于广泛争议的“水泥路面”一说,调查组专家成员之一付清远当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工程采用的是三七灰土外壳,起保护作用。这层外壳将在三五年左右风化消失。”
而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均明确,对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另外,国家文物局制定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详细写明,“长城保护维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妥善保护长城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长城保护维修必须保持长城的原形制、原结构,优先使用原材料、原工艺。”
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表示,现在修复后,长城与原来的地面材料、地面工艺都不一样,“那就已经违背了《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破坏了长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长城灰土层覆盖设计图未经审批”
记者了解到,这段修缮的长城大约有1200米长。2011年,绥中县文物局针对长城整体破损严重,部分地段有险情,委托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设计了维修方案。随后,方案连续通过了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共获得国家1000多万元的补贴资金。
根据2012年由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的《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抢险工程修缮方案》,石筑墙体的顶部修缮为“对顶部残存素土海墁重新拍实,再用三七灰土补充一层拍实,平均厚度12厘米”。海墁,即俗称的墙顶平面。
此前,付清远认为,按照这个方案,长城顶部使用三七灰土层浇筑覆盖,技术上并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