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教育文化

多省份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 强调“涨幅可承受”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05 21:23:58
记者表示,随着办学成本的增加,高校上调学费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学费上调要合理适度,其前提是要公布学校账单,应剥离掉不合理的经费,科学核算出清晰的生均培养成本。目前高校一般做法是把所有办学经费,平摊在每个学生身上。这样核算的生均培养成本,显然存在虚高。同时,一定要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摊,不能够让受教育者承担的比例过高,这样才能够使学费标准的制定更为合理。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清华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范继文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保障贫困学生上得起学

  “高校学费调整必须要考虑对贫困学生带来的经济压力,要完善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细化资助细节,兜底贫困生。”熊丙奇说。

  梳理可见,近几年来,各地在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同时,要求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在今年已经发布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省份中,广东亦强调,学费标准提高后,要继续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各高校每年确保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2016年底前,各高校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薪酬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小时,有条件的高校提高至不低于18元/小时。

上一页  [1] [2] [3]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