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限制或叫停门诊输液
浙江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肾脏病科主任何强:“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本是基本的医学常识,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药原则。在许多发达国家,输液是医生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方式”,然而在国内的许多医院里,输液往往成了“最简单快捷”的首选给药方式和治疗常态,早在2009年就有数据显示,每个中国人1年里挂8个吊瓶,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可能会发生输液反应、肺水肿、静脉炎、过敏反应、体液平衡紊乱以及医源性感染等情况,加之输液时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所以不良反应往往出现得更快、更严重。而输液过程中不溶性微粒可能导致的栓塞、肉芽肿危害等则又是缓慢的、长期的发生过程,可引起组织损伤、器官病理改变甚至死亡。
过度输液还会导致患者严重的耐药性,抗菌药物的滥用增加了耐药细菌的产生,甚至最终演变为令人谈之色变的“超级细菌”。
记者:真正需要输液的情况有哪些?一禁了之是否耽误治病?
何强:输液仅是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因此,有以下情况才可输液:大出血、休克、严重烧伤的患者;剧烈恶心、呕吐、腹泻的患者;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吞咽困难及胃肠吸收障碍的患者;严重感染、水肿的患者;外用药无效时;药物伤害组织时等。
在判别需要与不需要输液时,除掌握患者的病情危急程度、明确患者能否耐受口服给药等病理生理情况之外,还要考虑不同给药途径下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情况以及病变部位的血药浓度等。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高鹏:需要输液治疗的一般属于急危重症,需要急诊甚至住院治疗。以抗菌药物为例,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特殊情况才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如不能口服、消化吸收差、药品无口服剂型、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病情进展迅速等。
2问 依赖为何难破
患者追求好得快
医院想着挣得多
记者:随意输液的医疗行为,在当地普遍吗?如何破解输液依赖症呢?
何强:过度输液源自于患者、医生和医院的“输液依赖”,一方面患者认识有误区,盲目追求“疗效好,治病快”,而忽视了输液的风险,结果就把输液治疗作为了求医问药的最优选择。另一方面,目前的医患环境下医生为了迎合患者“快速治好病”的需求,也会被动产生使用输液治疗可以“一劳永逸”或者“猛药去疴”式的固化思维。另外,以药补医的旧医疗模式也为过度输液或多或少提供了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