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地”是怎么回事?
2014年公布的这份土壤调查报告也显得有些粗糙,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分析,调查精度是依据8公里乘8公里的网格。日本土壤污染面积调查单位是2.5 公顷(160 米乘160 米),而中国台湾地区是1 公顷。
2014年08月25日,乌鲁木齐,新疆环科院技术人员正在对原新疆烧碱厂污染土地进行土壤取样。
一辈子积蓄换来的可能是一套“毒房”
“毒地”正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噩梦。在中国迅速城市化进程中,市中心的工厂因为地价、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往外迁。留下的地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多被用来建居民住宅或商务楼。如果地块遗留有污染物,就可能毒害其上的居民。
2001年起,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逐渐增加力度,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退出繁华地段(二环路),进入城市边缘(三环路);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中科院南京土壤所骆永明的研究表明,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
资料来源:《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作者谢剑,李发生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媒体报道,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上建经济适用房并不罕见。在广州,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被建成经济适用房,还有北京市的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等等。保障房一般为无偿划拨用地,政府“理所当然”划拨较差的地块,而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自然希望好地块卖出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