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新政六大看点:购租并举促楼市去库存
按照规定,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将因此获得明显的利好。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泊静 摄亮点五: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水电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收
“在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最大亮点在于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这是一个很大的创新”,严跃进直言。
意见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同时,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严跃进表示,这既是“去库存”的需要;同时也是让相关投资商和房企盘活存量资产的一个重要渠道。另外后续部分商业用房的土地转变性质等方面,将面临一个较好的政策空间。
亮点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从5%减至1.5%
意见明确提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意见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