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新政六大看点:购租并举促楼市去库存
中新网北京6月4日电 (种卿)3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明确,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意见同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分析人士认为,打通购租并举市场,将有助于加快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
资料图。孟幻 摄亮点一:鼓励房企开展租赁业务 加快“去库存”
意见认为,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并从六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来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表示,后续各大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投资者等将基于政策精神相继进行落实,未来会有更多细化的政策出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但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意见明确,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在严跃进看来,此举无论是从迎合城市各层次住房者的租赁需求;还是进一步改善城市住房结构的角度,都有益处。
目前我国三、四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都有较大的“去库存”压力,房地产开发商存在现房空置、又无法出租的情况,确实不利于“去库存”工作的进行。
“允许房企采取租赁住房的方式来加快去库存,就能够使得房企和住房群体之间的其他中介和机构力量消失,实现无缝对接,从而加快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化”,严跃进称。
亮点二:落实公积金租房政策 简化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