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就业政策4.0:十余年间政策内涵如何演变?
信长星:创业的主体是创业者自身,政策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清理障碍、营造环境上,让想创业的人能够顺利地投入到创业中来。
先要清障减负做“减法”,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措施,实现“放水养鱼”。比如,此次《意见》要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放宽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展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范围,推广中关村示范区3项税收试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还要搭台助力做“加法”,通过提供创业平台、资金扶持等举措,提高创业成功率。《意见》明确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过去的5万、8万、10万不等,统一到10万元,并支持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并将资金补贴等政策延伸运用到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支持各类创业基地发展,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二问
“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结构性矛盾咋化解
记者:近两年,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这种“两难”并存的根源主要是什么?
信长星:一方面,不少企业反映常年存在缺工问题;另一方面,一些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知识群体则反映工作不是很好找,结构调整中产生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则相对更困难些。“两难”并存,其根源在于劳动力需求和供给不匹配,是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在就业领域的一种体现。
从需求端来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和产业链的中低端,市场中增加的岗位大部分是制造业、服务业一线普工和服务员,同时我国又是制造业大国,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而从供给端来看,每年新成长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将近一半,农民工群体中新生代已占主体,他们的求职愿意、能力素质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另外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结构深刻调整,产业快速变化,而人的变化是一种慢变量。实现职业转换需要一定的教育培训,就业观念的转变也会有一个过程。从中长期趋势看,结构性矛盾将会逐渐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而国际经验告诉我们,治理结构性矛盾比治理总量矛盾难度更大,耗时更长,技术要求也更高,须综合施策。
记者:积极就业政策4.0版,从哪些方面化解结构性矛盾?
信长星:化解结构性矛盾,应当从改善需求和改善供给两方面着力。改善需求,主要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迈进。改善供给,主要着眼于提高劳动力素质。此次《意见》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出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并强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这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途径,也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从产业迈向中高端和建设制造业强国的需要出发,应当合理确定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重视加强技工教育,培养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