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月1日起 36种“救命药” 纳入医保报销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7-09-05 13:08:16
9月1日起我省医保工伤生育险执行新药品目录
36种“救命药” 纳入医保报销
记者 期俊军
云南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自9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范围,目录所列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36种药品多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及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等。也多为高价刚需药,大多都是患者热盼的肿瘤专用药品,以及治疗心血管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药品。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国家谈判后比原价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
36种高价刚需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意味着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两层次的“福利”,一是经国家谈判这些药品价格降下来了,最高降幅达70%,同时,还可享受报销,按医保目录的乙类药品报销,报销比例因各地的医保政策有所不同,但最终患者自费部分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