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月1日起 36种“救命药” 纳入医保报销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7-09-05 13:08:16
我省在执行国家药品目录调整的文件中明确,自9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我省新版药品目录发布前,现行药品目录及数据库仍按原规定执行。人社部36种谈判药品按照附表中的比例先行自付后,纳入报销,不再承担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试行,执行中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省人社厅官网还公布了《人社部36种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情况表》,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统筹地区国家药品目录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