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北京:62万吨垃圾渗滤液排进下水井 公职人员获刑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17 18:37:18

 

 

  然而,就是这家她不知道的公司,却与将62万余吨外运的垃圾渗滤液偷排进北京市政污水井内的案件密切相关。案件涉及的一个重要角色,是北京方中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方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斌。2012年至2015年间,在马斌主动“邀约”下,吕某、李某、张某等人将这起见不得人的“勾当”悄然上演。

  2017年1月1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8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这起环境污染案件进行一审宣判。由于垃圾渗滤液的污染严重性,以及涉案金额高达5800余万元,罚金最高为6100万元,该案备受关注。

  “洒水”罐车偷排垃圾渗滤液

  海淀区检察院出示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显示,天津欧梭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在天津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景某和王雨,出资额分别为102万元和98万元。

  看着公司注册登记的复印件,王雨想起自己的舅舅吕某曾借过自己的身份证,“他是我的亲舅舅,我觉得他不会做什么伤害我的事情”。对于公司的另一位出资股东景某,王雨直言并未听说过。

  对于自己名下的这家公司与方中公司之间的频繁资金往来,王雨澄清自己并不知情:“我名下只有四张银行卡,从未办理过其交易所涉及的中信银行卡。”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