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现特重大教育安全事故 将对省级政府问责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6-21 19:01:39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办日前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强调,评价结果将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重要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特重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省级人民政府,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资料图:学生上课。 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保障“两基”历史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国家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负责人介绍称,《办法》的内容,包括总则、评价的内容、评价的实施、评价结果的运用以及附则。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办法》对评价方式和程序作了规定,按照印发通知、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实地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复查、发布报告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