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跨省黑市
医废处置亟待补“漏”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先在医院进行分类,其中5大类医疗废物必须送往具有资质的医废处置中心焚烧销毁,而输液袋、输液瓶等医疗垃圾则可以进入资源回收利用市场。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环保部全国统一规划的省级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看到,医疗废物被专门车辆运进厂区后,经过134摄氏度左右、40分钟高温蒸煮处理,经实验室灭活检验分析达标后才能填埋。为了避免填埋物“二次流失”,未来还可能被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徐树立说,由于具有急性传染、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高度谨慎。若处理不当,容易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甚至可能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医疗垃圾回收、运送、处置等环节乱象丛生、隐患重重。
一是,部分医院医疗垃圾分类工作缺位。环保部门例行检查发现,一些医务人员没有将尖锐性医疗废物(如针头等)、具有毒性的医疗废物与一些可回收的医疗垃圾分开,分类工作仍不到位。
此外,目前很多大医院委托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进行医疗垃圾处理,因利益驱动、素质参差不齐、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等原因,一些保洁人员不愿费力进行分类处理,甚至可能故意将危险的医疗废物掺杂到医疗垃圾里,以增加卖出去的医疗垃圾的重量。二是,清运、处置环节监管漏洞凸显。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不少偏远地区的县城医院、乡镇卫生院,由于医疗垃圾往往需要收集转运到市一级的医废处理中心,处置麻烦,这些医院就容易把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倒掉,或偷卖给来收医疗废物的“黑作坊”。
湖南卫计委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如今一个人口大省有几万家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医院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监管不可能做到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