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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活垃圾管理上级没有罚款任务没有罚款奖励 犯不上跟商户吵架得罪人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7-05-22 14:29:16

       变黄的菜叶和破损包装袋被商贩随手丢在地面,买菜的市民将饮料瓶随手放在台阶上,卖活鸡的摊位前,鸡血、鸡毛、鸡粪一地……5月10日7时,《工人日报》记者在沈阳市铁西区小七路早市采访,2个小时内,发现了13次乱扔垃圾行为。早市过后,环卫工边清扫边告诉记者,这里每天都要清理出一小车垃圾。

  吃完香蕉,果皮随手一丢;喝完饮料,瓶子随意往车窗外一扔;厨卫垃圾丢在可回收垃圾桶内……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沈阳市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罚款金额20元到1000元不等。然而,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察队工作人员孙利告诉记者,他工作11年,对个人乱扔垃圾没开出过一张罚单。

  “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你只罚我”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指出,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包装袋、宣传品等废弃物的,处20元罚款。对随地便溺,乱倒污水、粪便,在街道两侧等公共露天场所屠宰动物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行驶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收集容器外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采访了早市上的15名商贩、附近饭店服务员和买菜的市民。一位将菜叶扔在马路条石附近的商贩说:“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你只罚我!我就丢了几个烂菜叶,多大点事啊,还要罚款。”临摊的另一位商贩则说:“我们都交了管理费了,还不包括清洁费吗,有环卫工专门扫垃圾。”

  “什么违法、违规,我又没偷没抢,就倒了一盆脏水就违法了?还要交罚款,交给谁啊?”一位餐馆的服务员说。她告诉记者,最近的垃圾堆离她工作的小店有50多米远,一路上全是卖菜的,很难拎过去。门口马路上有个地面排水口,早上拖地的废水她就直接倒进去。在她倾倒之前,井盖附近已经堆了一小堆餐厨垃圾。

  “ 犯不上跟商户吵架 , 得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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