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后部分药价缘何上涨 北京卫计委回应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7-04-14 14:41:02
药品总体费用明显下降 涨价药采购金额仅占5%
本月8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全面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作为其中一项措施同步实施。昨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截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达5964万元。市卫计委表示,这一结果完全符合改革预期。
年节约药品采购费近30亿
此次,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药品阳光采购按照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有升有降”,即通过结合市场实际供求状况,科学设计药品采购规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
改革后,药品总体费用明显下降。按照2015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
涨价药品采购金额仅5%
记者了解到,阳光采购的具体做法是将药品分成3类:第一类是对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并将其作为重要谈判依据,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引导本市同种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