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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后部分药价缘何上涨 北京卫计委回应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7-04-14 14:41:02
  第二类短缺药品主要是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够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促进企业积极生产。如前期短缺的鱼精蛋白、放线菌素D、甲巯咪唑、硫酸阿托品等均得以基本缓解。

  第三类低价药品按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更多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以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的目的。价格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避免廉价药品退市风险,医疗机构参考周边省市实际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特别对关注度较高的优质品牌中成药,由于原料价格的逐年上涨,近年来这一类药品的全国价格都已经普遍上调。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不唯低价论,此类药品在改革后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水平均处于全国或区域的较低水平。据统计,价格上涨药品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将查处“无理由伺机涨价”

  据了解,市卫计委与市食药监局已联合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提出要求,对于因短缺等原因价格上涨的药品,医疗机构应及时论证替代、更换品种,与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沟通协商,参考其他省市同期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保证药品供应。

  同时,两部门还将联合发改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权威回应

  部分药价缘何不变?

  患者疑问:医改后,都说药费会降下来,为什么到社区开药部分药价却和之前的价格是相同的?

  卫计委答:本市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2014年本市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许多产品价格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了,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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