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大学生创业可算学分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2-28 12:13:41
支持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可休学创业 经历成果计入学业成绩
与原规定相比,这一针对大学生管理的新版规定,特别突出了对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支持。
新规明确了学生享有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将高校作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责任主体。
新规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如上文所述,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此外,新规还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资料图学习制度更为灵活
——放宽学生学习年限 允许跨校修读课程
在学制方面,新规也更加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主要鼓励学校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支持学生休学创业等。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
此外,新规明确,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并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条件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