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治霾“游戏”:政府自降标准 经济环保摆不平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12-27 23:06:56
作为中国粮食主产区,黑龙江省2015年秸秆产量高达7200万吨。秸秆还田难度大是不可忽视的事实。黑龙江省秸秆产业化服务中心主任孙伟在此前接受《中国建材报》采访时表示,黑龙江秋季收获期集中、气温偏低、冬季封冻时间长、难以腐解,秸秆还田效果不佳。同时,秸秆收集增加农户作业成本,影响经济收益。环保部此前曾发文,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在秸秆焚烧问题较突出的辽宁、黑龙江等10省份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2015年,哈尔滨市环保局出台《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全面禁烧秸秆,对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但大赵村村长刘奉栓告诉记者,并没有人来回收秸秆,地里的秸秆也没有集中起来统一处理。以前,秸秆除了在田里焚烧外,一度还曾用于发酵生产沼气和充当燃料等。但是“现在又有电、又有气,都不烧玉米秸秆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聚集在供销社的村民均表示不了解具体的惩罚措施。“下雪之前不让烧,烧了得罚。明年春天让烧也得烧,不让烧也得烧。”一个村民说。绕不过的燃煤事实上,相比于秸秆燃烧,燃煤供暖所引起的污染可以持续整个冬季。黑龙江省能源结构仍以燃煤为主。目前,黑龙江省是国内供暖期最长的省份,长达6个月。黑龙江省环境监测部门表示,燃煤已成为该省第一大“霾源”。“东北地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PM2.5组分在线监测结果表明,燃煤、生物质燃烧和机动车排放是哈尔滨市PM2.5污染最主要的贡献源,占比分别为35%~40%、20%~30%和20%左右。”11月5日,环保部通报东北、华北地区重污染天气过程及应对工作情况时表示。一些包括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所对哈尔滨PM2.5主要来源的分析在内的研究显示,2012年以后激增的褐煤用量导致哈尔滨冬季的雾霾愈发严重。发热量低、污染排放高是褐煤的主要特点。哈尔滨市曾大量依赖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龙煤集团”)的烟煤,褐煤进入哈尔滨市的时间并不长,相比烟煤,褐煤更低廉的价格使其被看作是烟煤的一种主要替代物。2016年5月,哈尔滨市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透露,哈市煤炭消费总量达3300万吨,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低质煤炭1700万吨,占比高达52%。而2013年哈尔滨市褐煤使用量为1259万吨。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升村化企街的村民仅一街之隔的,便是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以下简称“哈投热电厂”),不远处还有一家垃圾焚烧厂。一到夏天运煤的火车卸煤时,村内房屋窗户上就被覆盖上一层黑色的煤灰,“村里谁都不敢开窗”,衣服也没办法晾在外面。而化企街路面上原本铺排的黑渣与尘土也漫天飞扬。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本是哈尔滨重化工企业聚集的地方,附近有多达5家化工企业,最辉煌时附近居民都是工人。如今化工厂接连倒闭,大多数工人因污染也都已搬离。记者在现场看到,约两层楼高的燃煤露天堆在工厂的空地上。该厂燃料车间工人王旭告诉记者,平日里没有检查时就是露天堆放,一旦得知环保部门前来检查,工人们才会把毡布盖上,“临检查前,领导就喊我赶紧盖上”。厂区成山的煤堆不时往外冒烟。现场工人称冒烟的是褐煤,因其燃点低,较容易自燃。王旭告诉记者,为了降低成本,该厂的褐煤和烟煤通常会混着烧。加煤的比例都是根据厂长的安排,通常是“一半褐煤一半烟煤地烧,有时候是3比2、2比1地烧”。因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控,去年才开始安装脱硫设施。当褐煤进入了哈尔滨供热企业的锅炉,“煤不对炉”的问题开始产生。李滨堂将这种改变褐煤掺烧比例、额外添置许多褐煤提质的环保设备、以减少氮硫等排放指标的行为,比作“吃东西闹肚子,本来应该吃粗粮的要吃细粮,要吃细粮的吃粗粮”。为了使褐煤燃烧排污达标,许多大型热电企业选择安装褐煤提质设备和除硫、除尘等环保设备,而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尤为高昂。在2014年之前,中国并没有关于热电企业选煤质量的限制标准,而只有对各类煤按质量分级的标准。直到根据2015年印发的《黑龙江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褐煤,发热量不得低于3945千卡/千克。在新的环保标准出台后,绝大部分褐煤将由于热值不足无法达标。这意味着,大型热企购置的用于褐煤提质的各类设备将变得“无用”,而被改造过的设备又不能最高效率地燃烧烟煤。这些问题对环保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挑战。政府自降环保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2017年完成安装脱硫设施,但在《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中,完成时间却被推迟到了2018年。在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初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曾指出黑龙江省的环保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现象。全省燃煤电厂有近90%的在产机组没有完成治污设施改造。2014年以来,该省没有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对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未对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恶化地区实施问责。督察组还特别指出,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有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但对环保部门而言,更严峻的挑战在于无任何环保设施的小锅炉。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指出,在全国普遍关停不达标燃煤小锅炉的情况下,黑龙江省却从2013年10月以来新增注册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多达3031台。哈尔滨市甚至存在燃煤锅炉淘汰不实的现象,在该市南岗、香坊两区2015年上报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锅炉中,实际上有48台并没有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