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生:中国债转股回归“将本求利”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以往对企业的过度负债行为,我国没有硬性约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进一步树立了‘将本求利’这一最朴素的经营理念。”
中国国务院10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作了上述表示。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处置1.4万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时,他时任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
杨凯生说,《意见》明确强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既着眼于解决目前一些企业面临的困难,又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希望一批在当前经济运行中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借此走出困境,恢复生机与活力,同时,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杠杆的约束,这是治本之策、长久之策。
以前,对企业的过度负债行为,中国没有硬性约束。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要求,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杨凯生说,借此,可以树立“将本求利”——“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这一最朴素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这有助于避免企业杠杆率周而复始地再次不合理地上升。
在银行界摸爬滚打多年的杨凯生相信,上述规定,也有利于中国银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有效避免系统性风险。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总体不错、风险可控,与国际同行相比,经营业绩还是较好的,但也已遇到不少压力。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下滑,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增加、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这很正常。经济决定金融,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就是债务人还本付息能力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债权人也就是银行资产质量的好坏。
杨凯生表示,如果企业杠杆率不能及时降低,经营状况进一步向差,银行业会面临更大经营压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督促、帮助企业降杠杆率,对企业、对银行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亲身经历过上世纪90年代末不良资产处置的杨凯生说,如今的情况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主要的银行是上市的公众公司,债务人也大多不再是国有独资企业。进行重组债务、降低杠杆率,涉及各方面的责、权、利。
杨凯生认为,充分总结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后,此次出台的《意见》更加突出了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对大家都是利好,《意见》如果获得准确执行,企业、地方政府、银行可以实现共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