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堡礁触礁中企与澳政府达成和解协议赔付1.8亿元
2010年4月15日,停泊在格拉斯通市附近海域的“深能1号”运煤船(左)
参考消息网9月20日报道外媒称,6年前在澳大利亚大堡礁触礁造成破坏的中国煤船“深能1号”所属公司同意支付澳大利亚政府3500万澳元(约1.8亿元人民币)赔偿。
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19日援引法新社和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的报道称,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联邦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深圳能源运输公司赔偿1.2亿澳元(约6亿元人民币)。目前和解达成的赔偿金额还不及澳大利亚政府索赔的三分之一。
报道称,2010年4月,长230米的“深能1号”煤船在罗克汉普顿岸外120公里处的道格拉斯浅滩搁浅9天,造成大堡礁受损。此外,“深能1号”煤船一个邮箱泄漏,油污长达4公里。
根据和解协议,深圳能源运输公司向澳洲政府支付的3500万澳元(约1.8亿元人民币)赔款为移除受破坏的珊瑚礁瓦砾费用。
报道称,另外,深圳能源运输公司还将支付430万澳元(约2165万元人民币)作为澳大利亚政府的搁浅救援费用。
澳大利亚环境部长弗赖登伯格表示,相关清除工作将从2017年年中展开。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将进行现场作业,移除有毒的防污油漆及瓦砾,恢复大堡礁自然生态。
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主席赖歇尔特表示,尽管对耗费六年时间达成的和解赔偿十分不满,但对于大堡礁生态系统来说,这笔赔款也算是个好消息。
澳大利亚绿色和平大堡礁保护人士泰格说:“(澳大利亚)政府说过完整清理工作将耗资超过1.4亿澳元(约7亿元人民币),所以和解接受这么少的赔款非常令人失望。”
但据新华社2010年5月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表示,她确信当年4月在澳大利亚海域触礁搁浅的中国运煤船漏油事件没有对大堡礁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