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社区调查:村民拒上楼 无人居住成“鬼楼”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文件明确,实践证明,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要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半月谈编辑部特别策划实施“问需于农:新型农村社区再调查”,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十年间的得失喜忧进行大规模专题调研。调研小分队记者在赤日炎炎的盛夏,分赴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西、湖北、四川、重庆、江苏、浙江等地,深入基层,调查真相,全面研究,求解对策。
在当前新挑战、新要求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何去何从?如何走出一条生态、生产、生活契合,就业、服务、管理并举,自然、文化、历史和谐的健康发展之路?多地仍在探路,未来任重道远,还须问政于农、问需于农。
校准新航向:直面争议再出发
——问需于农:新型农村社区再调查(上篇)
农村集中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整体开发,有利于统筹城乡规划、改善人居环境。自2006年试点以来,不少地方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初显;同时也处于舆论风口,颇有争议。农村社区建设亟待再审视、再出发。
农业大省大兴农村社区建设热潮,纷纷定出任务状和时间表
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2011年10月,陕西省汇编完成30个重点示范镇镇域居民区规划,5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模块方案,供省内各地参考借鉴。
2013年以来,陕西省在继续抓好21个省级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经过3至5年建设,1000个左右新型农村社区将达到《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使全省20%的农村达到社区化标准,居住人口占到农村人口的25%以上,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在陕西省的整体规划中,关中地区利用渭河治理机遇,率先推进沿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发挥对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
山东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步更早、动作更大。山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走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有山东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近年来,该省统筹谋划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将二者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不断加大投资、建设和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