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纠纷唯有依法解决
回顾乌坎这几年的事情,部分境内外舆论总是愿意把它朝着政治方向定性,与基层民主挂钩,与官民关系联系起来。其实这种定性是简单化的,也带有能够感知到的意识形态色彩。乌坎的核心问题是土地财产纠纷,与全国各地围绕土地补偿款的纠纷或者要求收回已售土地很相似,只是乌坎村民当时不信任旧村委会,要求选一个新村委会代表他们的利益,“选举”吸引了众多媒体。
全国的村委会早已都是选出来的,乌坎村的2012年选举被赋予特殊意义,为保障其公正性官方投入大量资源,那种举世关注和官民的共同重视程度的确不同寻常。
然而财产权的纠纷仅靠选举显然解决不了,土地问题如今出现在上访中的频度非常高,一旦爆发出来,在各地都是老大难。乌坎的特殊性在于,当地民风强悍,劝说工作更难开展,能不能突破僵局或许确实有全国意义。
我们认为,外界应当珍惜2012年乌坎工作的成果,鼓励乌坎村民与官方就最终解决问题开展理性协商。对于解决土地纠纷的难度,外界应当抱有体谅,采取支持各方在法治框架内协商解决的总态度。那种鼓励对抗、为激进鼓掌的做法非常不应该。
全国各地的每一个村庄大概都有矛盾,如果都以激烈的方式表达需求,那显然有悖中国社会的共同利益。
乌坎的问题最终恐怕要依法解决,村民们合法的要求就应该被满足,法律不支持的要求也不应无原则的兑现。现在的问题是,对于解决土地纠纷,相关法律往往缺少权威性。在这方面,乌坎问题的解决过程能为全国树立一个榜样吗?
关于汕尾地区治理之难,民间有各种段子,它经常被说成是“明朝时就怎么怎么样”。而乌坎就是汕尾市的一个行政村。不过这些段子很可能是非常夸张的,法律是基层社会的根本依靠,抓林祖恋必须合法,林祖恋带领村民提出的要求和所采取的行动亦须合法。说到底,只有法律才能是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