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监管落地行业将迎阵痛
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的政策正式出台,我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阶段。业内期待细则的出台,并认为随着具体细则实施,行业可能会迎来阵痛;投资者或优先选择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平台。
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措施出台 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些公司倒闭、跑路的事件也不断出现,有公司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而判刑,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市场对于监管政策出台十分关注。18日,靴子终于落地。
意见出台了一些有利于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投资人权益保护的纲领性措施,比如,首先,在平台准入管理方面,实行备案制。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第二,在资金池问题、投资人资金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分离。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中新网金融表示,意见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存管的主体地位。这意味着,很多已经采用了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的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调整。
第三,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方面,意见规定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