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投资四个月增速“腰斩”
5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权威人士”文章,再次强调民间投资问题。“权威人士”强调,需更好激发非公经济和民间投资活力,特别指出要在电力、电信、交通、油气等领域保障民营资本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问题排在了房地产泡沫、过剩产能、不良贷款、地方债务、股市、汇市、债市等问题之首,足见其重要程度。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做到同股同权,保障民营资本合法权益。
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言人赵辰昕在记者会上提出,法律未禁止的行业都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中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今日(5月14日),路透援引消息人士透露报道称,中国银监会下发特急通知,要求各地银监局和金融机构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自查,并于本月20日前上报执行结果。
“药方”之PPP:亟需上升到法律层面
焕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对策之一是推广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近两年来政府大力推动,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12日,地方政府已经推出7835个PPP项目,总投资额约8.8万亿元。不过,这些PPP项目落地率约为21.7%,大部分PPP项目还在前期准备中。
“PPP项目,简单来说就是公私合作,当前推进慢的原因在于,私人资本的权利和利益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护。民企难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预期,因此积极性并不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玉宇对凤凰财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