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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行统一租房合同 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6-05-09 23:00:43

据新华社电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等工作。会议决定,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会议确定,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链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房地产去库存措施

去年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其中一项议题就是部署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会议决定,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解读

我国房屋租赁市场涉及亿人年租金破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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