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社保费率将阶段性下调:个人待遇不降
“此措施强调阶段性,表明这是临时性措施,体现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精神,等到经济回稳,企业效益增加,未来费率可能会再做进一步调整。”褚福灵说。
多地已宣布下调社保费率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地方层面,社保降费的大幕已经拉开。近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江苏等地区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社保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基金收支情况较好的上海于3月21日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广东省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此外,2月底印发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天津今年2月初推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提出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缴纳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