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就反垄断案过招微软 已获取大量电子数据
激辩“反垄断案” 工商总局过招微软
面对举报厂商提出的搭售、接口不开放、差别待遇、兼容性等问题,微软从未承认问题,而是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试图证明“这些行为都是在充分考虑用户安全的基础上实施的”。
本报记者 陈宝亮 北京报道
持续发酵两年多之后,微软反垄断案的形势正日益明朗。2016年1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公布信息称,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询问调查,要求微软就工商总局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进行调查以来获取的电子数据中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说明。
3月8日,互联网实验室组织业内专家、律师召开“微软反垄断特别研讨会”。这场内部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长杨洁介绍,工商总局已经通过两次对微软的突击检查获取了4TB的电子数据。
2014年7月28日、8月6日,工商总局先后出动200余名执法人员,在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重庆、河北、辽宁、福建、湖北等10多个省市对微软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根据公示信息,工商总局获取了微软公司的部分合同、财务报表、内部沟通文件、邮件,并检查了承担微软公司财务外包的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从公布的信息来看,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工商总局已经发现微软的“重大问题”,而微软全球总部目前已经就此与工商总局正面沟通。如果这些“重大问题”成为微软垄断的证据,按照案件审理流程,这些证据将在规定时间予以公示。
在对电子数据进行调查的半年多时间里,工商总局始终沉默,而业内也一度传言“微软反垄断调查因缺乏证据而终止”。如今,4TB数据或将打破僵局。
多年交锋
事实上,工商总局与微软交锋已久。
早在2005年,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就曾经约谈微软,当时,工商总局告诫微软“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在这次约谈前不久,2004年,欧盟法院对微软做出反垄断处罚,要求微软剥离操作系统中捆绑的播放器软件,并向竞争对手开放一些软件源代码;同时,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调查微软,而韩国检察机构也开始扩大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在美国,即便微软已经与司法部达成和解,但多个州市政府又重新对微软提起诉讼。
不过,当时的中国尚未出台《反垄断法》,未能启动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2007年,中国《反垄断法》出台,并于2008年8月正式实施,反垄断调查开始有法可依。
当时,工商总局就已经开始筹备微软的反垄断调查。2009年,工商总局咨询了素有“反垄断专业户”之称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董正伟回忆:“当时,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北京工商局与我谈话。那时,国外微软反垄断案件一般都耗时3-5年,工商局也告知我称‘我们的时间也会比较长’。工商机关肯定会做几个典型案件。”
此外,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也告诉记者:“几年前,我跟工商总局沟通很多,讨论过一些微软垄断的技术问题。”
可见,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筹备已久。2013年6月,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微软操作系统中的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对微软进行核查,核查之后,工商总局根据法律规定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至此,工商总局正式过招微软。但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面对举报厂商提出的搭售、接口不开放、差别待遇、兼容性等问题,微软从未承认问题,而是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试图证明“这些行为都是在充分考虑用户安全的基础上实施的”,甚至,微软还提出了与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其他政府机构、奇虎360等公司的合作为自己辩护。
显然,历经多个国家、地区的反垄断调查的微软,已经拥有足够的反调查经验来应对工商总局。
“这些年来,微软不断在修改自己的商业协议内容,以实现在中国的合规化”,董正伟向记者介绍:“比如,以前微软有一条写着‘以上内容适用美国法律’,但现在已经修改了。相比几年前,微软留下的漏洞也越来越少。”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国、欧盟、韩国,均有IT企业实名举报微软,并公开指证。但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任何IT企业与微软公开对峙。记者曾就Windows的搭售、兼容等问题寻求采访360、UC浏览器、金山办公软件等公司,但对方均未接受采访。
微软的“障眼法”
微软的反调查能力远不局限于法律、商业,而且也包含政治筹码。
2015年11月2日,应微软要求,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约谈了微软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一行。
根据工商总局的公示信息,这是微软被调查以来首次主动求见竞争执法局。而其背景,则是2015年9月底在西雅图召开的中美第互联网大会。2015年9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西雅图附近的雷德蒙德市参观美国微软公司总部。第二天,微软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签署合作协议。
这两则消息一度被业界解读为微软极大加强了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但是,3月8日的“微软反垄断特别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小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表示,“这只是微软的障眼法”。要知道,微软面对的不仅是反垄断调查,还有网络安全审查。
沈昌祥回忆,中美互联网大会之前,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小组与微软工作组密集进行了多次谈判。而最终谈判结果是,微软的Win 10操作系统违反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和《商业密码管理条例》,并给微软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但微软并未按照这3条意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