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委回应“天使投资亏损可获政府补偿”
日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协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为上海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创业公司带来利好,该文件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本报1月23日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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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消息一出,惊起千层浪,网友和不少投资人纷纷质疑该政策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上海市科委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对于整个地区创新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已是共识。然而,近几年资本市场‘繁花似锦’,吸引了大量投资机构把投资重点转向中后期成熟期企业,特别是pre-IPO的,因为风险相对较低、距离退出收益期近且获利可观。这完全正常,也无可厚非,政府乐见其成。因为市场机制使然,投资机构从来都是‘在商言商’、‘无利不起早’的,不赚钱谁还空说什么‘情怀’?”这位负责人说,“但这客观上导致了‘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型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严峻,因为他们风险更大。试想,运作资本市场那么容易赚钱,谁愿意去做天使呢?况且很有可能都是扔了水漂。大量科技小企业度日如年,往往就是关键时刻缺了一两笔天使而夭折。愿意做天使的太少了,有些号称做天使的也是挂羊头卖狗肉。”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很多面临融资困难的科技小企业,他们说银行不给他们贷款,风投看不上他们,又没人愿意做天使,而政府又过多关注支持大企业、大机构。“的确,他们非常艰难,有些企业的团队、技术和产品都有前景,却常常过不了50-100万元的一个坎。”
这位负责人说,美国、欧洲、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国政府,都曾经有扶持天使投资的政策措施,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他们的做法,有关部门都做了深入的了解比选。“市场机制一定是最主要的,政府不能强迫投资机构做天使,政府也不能自己直接做天使,政府更不能取代投资主体去判断具体项目。因此,政策重点在于引导鼓励更多的投资机构去投种子期、投早期,至于你投什么,那是你的事,是市场的事,你投成功了,你赚钱,政府喝彩,你投失败了,政府同情会给点补贴,但只补30-60%而且金额封顶,超过部分再亏也不补。那是知道你冒了风险,做了贡献,表达个鼓励的心意罢了。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过类似做法。这样一来,愿意做天使的会多一些,帮助小企业爬坡过坎‘活过来长大起来’的概率就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