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开放与改革一样,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2015年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6号
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
李克强提的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15做了这些
政策| 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
红利
《意见》明确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近期和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加快现有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贸易区的自由化水平,积极推动与我国周边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贸易额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水平;中长期目标是,形成包括邻近国家和地区、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辐射五大洲重要国家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使我国大部分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实现自由化和便利化。
《意见》对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一是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与自由贸易伙伴共同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相互开放货物贸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二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在与自由贸易伙伴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负面清单谈判模式。
三是放宽投资准入。大力推进投资市场开放和外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实质性改善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双向投资准入。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各项试点,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货币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四是推进规则谈判。对符合我国需要的规则议题,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积极参与。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及其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新议题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