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试水”WTO执行之诉完胜 或申请报复授权
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石岩)世界贸易组织(WTO)19日凌晨发布的一纸裁决表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上,中国正在逐渐进入到一个从未触及的阶段,并在这一最新尝试中旗开得胜。
北京时间19日凌晨0时(日内瓦时间18日18时)左右,WTO公布了中国诉欧盟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执行之诉上诉机构报告。中方的立场和主张获得上诉机构的支持,后者再次裁定欧方对中国产品维持至今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自此,中方在此案中获得完胜。
“此案涉及中国企业1000多家,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谈及这一始于2007年(2007年立案调查)的案件,中国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如是对中新社记者指出。在中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吸纳了绝大多数劳动力就业著称。而据相关商会的数据,此案涉及的就业人数更是超过了十万人。
对于欧方裁决对中国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就业方面的损害,中方表示“强烈不满”。自2009年起,也即是欧方宣布对中国相关产品征收高达85%的反倾销税的同年,中国便将此案诉诸WTO,并于原审专家组(相当于一审)和上诉阶段(相当于二审,也即终审)接连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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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多磨”。尽管被判败诉,欧盟方面并没有撤销相关反倾销措施,而是通过再调查维持了上述措施,只是将反倾销税率从85%微降至74.1%。这一税率事实上仍将中方产品排斥在欧盟市场之外。
如上所述,在专家组和上诉阶段这一“常规武器”之外,中国被迫启动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非常规武器”——执行之诉。即根据DSU(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在合理执行期届满后,如果对于被诉方是否执行裁决存在争议,即可通过争端解决程序进行裁决。这便是19日凌晨所公布裁决的由来。
“可以说,此案是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走得最远的、链条最长的一次——我们几乎走完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全过程。”陈福利说。陈福利特别指出,与以往不同,此次诉讼并无经验可循,代表中国对于WTO规则运用更加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