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牟县瓦坡村:农妇赵刘枝占地纠纷被判敲诈勒索羁押642天,申诉多年终获无罪
占地纠纷被判敲诈勒索 河南农妇羁押642天后无罪释放 获国家赔偿30.4余万元
↑近日,赵刘枝儿子马先生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河南的一农妇赵刘枝因占地纠纷被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申诉多年终获无罪案迎来新进展。11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赵刘枝儿子马先生处了解到,他近日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赵刘枝将能获得约3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红星新闻了解到,该项决定书作出之前,今年1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约28万元国家赔偿,后赵刘枝不满国家赔偿申诉。新收到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支持的精神损失抚慰金由先前的4万元调整为6.5万元。
从犯敲诈勒索罪到无罪释放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一工程施工项目部在中牟县瓦坡村建设高压塔,其中38号塔基永久占用了赵刘枝、程相奎两家共0.27亩土地。按照赔偿标准,两人应得补偿款共计约1万元,但二人认为赔偿款数额太少,多次到施工工地阻止施工。
后经村干部协调,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分别向两家转账6万元、5万元,该公司的资金集中申请表中记载,支付用途为补偿款。
2015年4月10日,赵刘枝和程相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两人被逮捕。
2016年7月12日,中牟县法院认为,赵刘枝和程相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阻挠施工的方式对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施加压力,迫使公司分别支付两人6万元、5万元,判处赵刘枝、程相奎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追缴犯罪所得赃款。
此后,两人均认为自己无罪,并分别上诉。在长达6年的诉讼中,多个法院作出多份判决,法院判决也由“两人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变更为“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再到2021年10月郑州中院改判赵刘枝、程相奎无罪。
↑郑州中院再审认为,赵刘枝、程相奎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郑州中院再审认为,赵刘枝、程相奎采用阻挠施工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不能仅因维权行为存在瑕疵或不当,而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综合来看,赵刘枝、程相奎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30.4余万元
获判无罪后,赵刘枝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书中显示,赵刘枝无罪羁押长达600多天,先后被多家法院判决有罪,人身自由权益遭受严重侵犯,原本健康的身体在羁押期间每况愈下,被释放后多次住院治疗,花费巨额费用。其日常生活、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均受到严重负面影响。赵刘枝和家属多年来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辗转多地向相关司法机关,并向律师寻求帮助,亦花去大量费用,这些费用均由于错误判决所致,故赔偿义务机关也应当赔付。
赵刘枝共提出五项请求,包括要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治疗费用、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维权成本费用等共近300万元。另外,赵刘枝要求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法制日报》上书面向赵刘枝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国家赔偿决定书
2022年1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刘枝下发《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为:郑州中院向赵刘枝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39530.2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并为赵刘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其赔礼道歉。其他赔偿请求被驳回。
对于此判决结果,赵刘枝的儿子马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他们认为精神抚慰金赔偿过低,不足以抚慰赵刘枝的精神创伤。赵刘枝在羁押期间患病应该支持其治疗费,以及因枉法判决而产生的律师费及维权费用也应该得到赔偿。
随后,他们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提出申诉,在本次申请中他们还补充道,赵刘枝被羁押前身体强壮,没有任何疾病,羁押后身体饱受摧残,生活几乎不能自理。被释放后经多家医院诊断为心律失常、二尖瓣重度关闭不全,三尖瓣轻度关闭不全等多种疾病。错误的判决给赵刘枝精神造成严重的创伤,原本开朗的赵刘枝变得沉默寡言,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并将要求赔偿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失抚慰金提高。
11月18日,红星新闻从赵刘枝儿子马先生处获悉,他们已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11月15日作出新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将4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调整为6.5万元,郑州中院向赵刘枝支付赔偿金共计30.4万元,并驳回赵刘枝的其他赔偿请求。
此前报道:一起占地纠纷背后:两农民从被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到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