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等10家银行被通报
9月29日,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案例。10起案例合计罚没5215.6万元。
本次公开通报10起银行违规典型案例,涉及10家银行办理的跨境担保、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记者注意到,通报的这10起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案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审查、违规提供跨境担保、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
从通报的处罚结果看,受罚主体涵盖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处罚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元不等。
具体案例通报:
案例1: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按相关条例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将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
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2021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没款1.78亿元人民币。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审查、违规提供跨境担保、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
记者注意到,近两个月以来,外汇局已累计通报20起对银行、个人的外汇违规案例。
前述负责人表示,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体来说:
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大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重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
二是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通道或服务的行为。
三是在防范风险同时,指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更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