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企业减负750亿元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简称“《深圳措施》”),围绕房屋租金减免、减轻水电气费用负担、疫情消杀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帮助企业降本纾困,预计将为深圳市场主体减负超750亿元。
最直接针对消费者的在于,发放5亿元消费券。《深圳措施》指出,在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深圳专区”,组织消费电子、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眼镜钟表、家装家居、食品饮料等领域重点企业入驻,安排5亿元资金发放消费券,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同时也重点提到,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优惠利率的应急贷款、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
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多点散发,除深圳外,其他省也在积极出台相关稳增长政策。例如广东省政府3月25日也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等三份文件,旨在帮助广东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而山东金融局3月23日也发布了《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十条措施》,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支持保障作用。
深圳拟为企业减负750亿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轮疫情给深圳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影响,一些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短期内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和营业收入下降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圳把降成本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发力点,围绕房屋租金减免、减轻水电气费用负担、疫情消杀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预计将为全市市场主体减负超750亿元。
据介绍,《深圳措施》共8部分30条,其中第一部分是10条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二至七部分分别对工业,以及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及物流业、民办幼儿园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等接触型服务业,提出更具体细化有针对性的纾困措施;第八部分为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的措施,30条措施精准直达、务实管用。
例如通过“三减三补一支持”,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此外,针对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对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对企业实际支出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减”即减税费、减社保及公积金、减房租。其中,减税费包括顶格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所有纳税人减免“房土两税”;对部分受疫情影响严重区域的用人单位缓缴或减免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小微企业承租国有企业房屋可免除3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等。
“三补”即补贴失业保险、补贴水电气成本、补贴防疫消杀支出。
“一支持”即金融支持,包括推动金融机构推出抗疫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等。
《深圳措施》明确:
一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线上化、纯信用金融产品,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引导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优惠利率的应急贷款、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各商业银行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补偿比例最高为80%。
二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广东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
同一天,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简称“《广东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简称“《稳增长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3条通知,希望以此帮助广东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除去与《深圳措施》类似的“三减三补”等内容,《广东措施》还特别推出多条措施,引导金融行业对服务业进行普惠性纾困扶持。具体包括: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两次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普惠型小微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引导实际银行贷款利率下行。优化银行账户管理和服务,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管理。杜绝变相收费、隐形收费、收费应降未降等情况,督促商业银行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服务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服务业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而《稳增长方案》则特别强调,要加强信贷政策评估督导,引导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参考依据,推动大型国有银行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此外,应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运用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工具,为海外仓建设提供风险保障。
山东十条政策促金融抗疫
考虑到近期疫情散点多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山东金融局3月23日,联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出台《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十条措施》,以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支持保障作用。
首先是,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
银行方面,要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保险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保险投保人,支持保险机构对其期交业务放宽交费期限。并组织开展金融辅导专项攻坚行动,密切关注企业资金状况,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诉求。
其次是,强化对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及时将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疫情防控物资保供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融资需求推送给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则要通过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业务应急通道等措施,全力满足企业合理金融服务需求。
同时,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包括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强化对全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融资保障。完善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应收账款质押、数字化普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涉农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此外,还要区别情况做好征信权益保护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向市场主体减费让利,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增强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汇划保障,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引导等。
山东金融局同时强调,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原则,合理评估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稳妥有序做好信贷投放等工作。要加强风险监测,对贷款主体等出现实质性风险变化的,应及时予以科学有效处置。对弄虚作假、利用优惠政策搭车捆绑、非法套利以及借机违规修改征信记录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