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县新农村建设中县委县政府决策、镇村组织实施出售宅基地给村外人员被查处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针对去年8月媒体报道福建省霞浦县小皓村宅基地转卖外地人问题,自然资源部日前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经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和福建省政府调查核实,小皓村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最严重的是将冒用村民名义套取的宅基地非法出售给村外人员并开发经营,教训十分深刻。
通报指出,2013年3月,霞浦县委、县政府将小皓村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明确双拼住宅每户交纳宅基地整理及配套建设款15万元~21万元,独栋住宅每户交纳45万元~60万元。截至2021年8月,共签订宅基地预选协议书129户,实际建设121户,其中本村人员建设60户(双拼住宅55户、独栋住宅5户)、非本村人员建设61户(双拼住宅9户、独栋住宅52户)。2016年6月,当地引进“逍遥居”经营性康养项目,占用了16户未签订预选协议且规划为双拼的宅基地。2018年10月,项目建成,建筑总面积1.61万平方米。取得宅基地人员中,有32户为公职人员或其亲属。小皓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在未办理宅基地建设用地申请、国有未利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海域使用权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同时,项目还存在工程招标、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目前,依据《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非法出售给非本村人员和用于经营性康养项目建设的集体土地已全部收回村集体;57户(本村人员5户,非本村人员52户)超过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的独栋住宅以及经营性康养项目“逍遥居”已由当地政府收回,拆除后恢复土地原状,5户本村人员已临时安置到空闲双拼住宅中居住;10户非本村人员(1户未建,9户已建)所涉及的双拼住宅用地已收回村集体,9户已建双拼住宅均已腾退,下一步将安排给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本村人员使用;62户(7户未建,55户已建)本村人员双拼住宅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精准区分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情况,分类处置,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经调查,媒体反映的问题由霞浦县委、县政府时任主要负责人主导决策,镇村共同组织实施。除已因其他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霞浦县委原书记王斌外,福建省对涉及的23名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省管干部5人、市管干部7人、县管干部11人。涉及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参与购买宅基地、工程招标及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纪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督促福建省积极稳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查严处此类问题,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宅基地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