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等33县市区拟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5-07-04 10:37:40
试点3
宅基地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作为这一试点的“风险管控”措施,试点行政区域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导致逆城市化问题。
草案规定,上述调整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解读】
放开城里人农村买房可能性小
严金明表示,城里人去农村买房,或者买地建房,现在的政策是不允许的,以后估计也很难。我们国家是人多地少,耕地更少,国家要考虑粮食安全,考虑耕地红线,如果放开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因为城里人的购买力是很强大的,这样的话可能会对农村耕地保护红线带来冲击。另外,如果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还存在城里人在城里、农村两头占地的问题,“我们国家本就人多地少,这样的国情不允许放开。”严金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