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新回应“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
3月1日起,现金存取将迎来新规。
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随后,“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对此,央行2月9日也通过媒体回应,称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居民存取现金便利程度不会受到影响。
居民存取现金便利程度不受影响
据央视财经2月9日消息,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条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进行了解读:
①实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
②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③个人信息和客户隐私受到法律保护。
④加强现金存取业务管理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符合反洗钱国际标准。同时,从统计上看,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办法?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法》出台的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宣布,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
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河北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以上,浙江个人存取款30万元以上要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
另外,还有一则有关现金存取的消息引发关注,有两家民营银行宣布将停办现金业务。
其中,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停办柜面和ATM现金业务的公告,经主管人民银行批复,从2022年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ATM存取款等现金业务。北京中关村银行发布关于停办现金收付业务的公告,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
据悉,北京中关村银行和辽宁振兴银行均为民营银行,都是在2017年成立的。之所以停办现金业务,两家银行均提到了一个原因:不断加大线上业务发展力度,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