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公布521名院士候选人 无处级以上干部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5-07-04 10:30:52
有提名权院士加约束
今年的增选工作中规定,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今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此次增选中,出台了配套办法来约束拥有提名权的院士,若出现违规或将取消其选举权。
院士不得泄露评审选举信息,特别是有关候选人的讨论、评价和投票表决结果等情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其提名、评审和选举权等措施,并在相关范围内通报。院士不得收受候选人、身边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如有违反,在学部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次评审和选举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
新院士章程公布后首增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决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中国工程院去年对章程进行了修订。院士增选每两年一次,本次增选是章程修订后的首次增选。相比往年,今年院士增选在渠道、年龄、程序上有一定变化。此次院士候选人统一由院士和中科协推荐,全国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往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已不再出现,这也标志着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以及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再无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