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经济企业家富豪榜

山西最大民营企业海鑫集团董事长李兆会涉欠债连带清偿责任,被悬赏寻下落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6 12:03:09

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一中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人民币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次执行悬赏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为止。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如下:

1.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

2.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也就是说,如果成功提供举报线索,帮助法院将涉案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得高达2162万元的奖金。

上海一中院同时表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根据法院公布的被执行人信息可以确定,李兆会为生于1981年的山西前首富、海鑫集团董事长。海鑫集团曾是山西最大民营企业,是仅次于太钢集团的山西第二大钢铁企业。

而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也与李兆会有关联。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海博鑫惠公司董事长李兆霞是李兆会的妹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敏曾是海鑫集团办公室主任。

而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是上市公司美锦能源(000723.SZ)的控股股东,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9月发布的《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美锦集团位列第413位。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美锦集团与海博鑫惠及李兆会所涉案件为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该案判决书显示,海博鑫惠于2013年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贷款2亿元,美锦集团、李兆会、案外人A股份公司、A公司为此笔贷款保证人。

后因海博鑫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B银行外高桥支行于2014年3月13日向上海第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海博鑫惠向其归还借款本息,美锦集团、A股份公司、A公司及被告李兆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该案诉讼期间,美锦集团于2014年9月24日代海博鑫惠向B银行外高桥支行偿还本金2亿元及利息16,228,262.63元,本息共计216,228,262.63元。因海博鑫惠未向美锦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遂被起诉。

最终,上海市一中院于2017年3月15日判决海博鑫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美锦集团支付代偿款本金216,228,262.63元及利息;被告李兆会对海博鑫惠上述确定的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

而时至今日,海博鑫惠仍未向美锦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李兆会也不知所踪。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余冬梅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杨程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