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全覆盖清障电商征税 业内盼大幅提高起征点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16:05:00
事实上,早在2013年,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明确将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
今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建立与大型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渠道,及时获取有关数据,发现涉税风险点。
而在此前国务院公布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并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在其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志,提出税务机关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情况,到网络交易支付服务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支付情况。业内人士表示,《税收征管法》通过后将从法律层面扫除电商征税的障碍。
不过,由于大多数C2C商户都是小型微利企业,因此专家建议对电商市场主体征税要适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此鼓励创业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
张斌告诉记者:“如果税务机关要利用电子发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我认为前提是大幅降低税负。”
他建议,首先,伴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税收登记制度。另外,加强征管的前提是大幅度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使得大部分自然人商户豁免纳税申报义务,并且实质上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