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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6 月30日截止 退税、补税抓紧办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0-06-15 21:38:14

6月30日,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会截止。如果你可以退税而未申请的话,那么就会损失一笔钱;而如果你需要补税而未补税的话,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个税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个税年度汇算将截止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开始全面实施。按照规定,个税综合所得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

也就是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而6月30日就是最后的截止日期。

所谓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小伙伴进行了个税年度汇算,有人收到了数目不等的退税,直呼“退税真香”,而有人则需要补税,“一顿操作猛如虎,结果税还要补!”

个税APP截图。

哪些人需要退税、补税?

只要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都可以申请退税。

而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补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补税的常见情形有:

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二是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三是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四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网友分享的补税截图。

未补税可能最高罚款1万元

如果你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你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

而如果你是要补税,可能有人看到自己要补税的金额会感到肉疼,于是产生了不管这件事、不愿意补税的想法,但是这种鸵鸟心态不可取,因为未按期补税的后果很严重。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你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你的义务。如果没有补税,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也就是说,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你需要补税,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罚款,还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3种办理汇算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刚刚!个人账户“收款”被罚近300万元?!6月起,公转私、私转私的要小心了! 

2020-06-12 16:20

 

刚刚,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共计近800万元!

01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补税近500万元,罚款近300万元!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 被追缴税款及罚款近800万元

02

2020严查开始!

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2020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的前车之鉴!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最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

1

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

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

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4

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03

4大重要信号被释放

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此前,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而新浪财经等媒体曝出最新消息,《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正式文件已经发布,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

不过,笔者6月11日早上9点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未见到官方发布。待官方发布后,我们将进一步解读。

此前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此前征求意见稿,透露了4大重要信号:

1.银行负责反偷逃税款监控

电子支付已经是主流,但是为什么仍旧有大量的现金用途需求?

很多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活动,钻了监管薄弱的空子。“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个税”,更是屡见不鲜。

如今,有了银行的强势加入,可以说补齐了反偷逃税的最后一块拼图。

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意见稿要求银行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对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

当前,四部门已经实现很成熟的信息共享,通过联网核查,银行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核查: 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等等

如今,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加上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实施,超过规定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就会直接从银行推送到相关部门!

税务部门本身就拥有强大的金三系统,对税负异常、发票开具异常、财务数据异常等情形进行实时监控,如今 加上银行私户、公户的大额业务交易的信息,几乎可以超级精准的锁定偷税

3.四大行业被点名

批发零售、房地产、建筑、汽车销售四大行业被点名,为什么要单独指出?行业里的人应该心里清楚明白。

4.企业和会计注意了!今天起,这些事别再干了!

除了,大额现金存取会被重点监控,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对公、公对私大额转账也会被重点监控!

简单来说,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有8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地转,具体如下图:

文中仅供参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税务大讲堂、 财务经理人、梅松讲税、税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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