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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来源:国务院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2-19 13:23:51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此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国在社保上采取最多的方法就是降低缴费率或者延期缴费,如今是实实在在的减免,不用补缴,减免力度可谓空前,对于疫情当年的企业而言,对于降低企业劳工成本是个非常大的利好。”2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企业就是为了保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不过,此举对社保基金的考验和压力也会加大,2020年社保基金的全年收入会有一个明显的大幅减少,支出压力则需要财政兜底。

在董登新看来,为了帮助基本养老金实现收支平衡,我国财政每年都就在进行转移支付,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后,将意味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会更大。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7亿人、2.05亿人、2.55亿人。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82万亿元,总支出为5.41万亿元,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8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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