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资委对格力股权受让方设置筛选条件:排除财务投资者和恶意收购者
中国民间有一句谚语:有钱能使鬼推磨。意思是,用钱去解决一切问题。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但也有例外。比如格力电器就不吃这一套,格力集团要转让15%股权,如果想成为格力电器大股东,只有钱还不行,这只是必要条件。投资人还要有诚意,不能只想着靠投机格力电器来赚钱,需要和公司一起成长,严格的限定条件,或许让很多潜在投资者“知难而下”。
根据财新网报道,格力电器大股东格力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对于未来谁能接手15%股权的潜在买家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接近珠海市政府知情人士透露,珠海市国资委对股权受让方初步设置筛选条件,财务投资者和恶意收购者被排除在外;投资机构可以联合受让15%的股权,但受让方至多为两家,且须为一致行动人。
恶意收购者被排除在外,这很好理解。毕竟格力电器是珠海市一张名片,根据笔者对于以往案例理解,恶意收购者意味着有其他图谋,要么想赚一票就走人,要么想入主后用大股东身份掏空格力电器优质资产,最后剩下一堆烂账给上市公司。这都不是珠海市国资委能接受的。这条限制,相信很多格力电器支持者都支持,毕竟谁都希望格力电器能做成百年老店,谁会接受一个别有用心的大股东入主格力电器呢?
至于珠海国资委拒绝财务投资者来买格力电器,可能有很多人就不理解了。投资难道不是为了赚钱?财务投资者一般也只在乎投资收益,不会插手管理层具体事务,这对董明珠为首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来说,不是求之不得吗?当然,大股东也会按照公司法和管理章程,派出自己的代表,即董事在行使权力。
那么如何鉴定谁是恶意收购者和财务投资者呢?人家脸上又没写字。所以说,还是格力集团高啊。又限定了条件:想买也行,但不接受多家股东接手格力电器,只有两家以内,但可以是联合财团,即这两家要是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就是,以后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你们要行动一致。当然,行动一致也不一定坚决会站在管理层这一边。
根据格力电器5月22日公布出来潜在买家,共有25家,总代价400多亿,也把多家联合收购者排除在外。而只有两家以内可能成为最后接盘者,其他23家这次算是陪跑了。按照正常收购习惯,即便是财务投资者,收购完成后大概都是3年锁定期,而格力电器这次或许要打破常规,设定一个超长期锁定时间,笔者以为:至少5年,10年8年都有可能。
条件苛刻,这就让很多投资者放弃收购打算,毕竟投行也是要套现的。如果被锁定10年之久,不能卖也不能转让,那投资者也有是股东的,投资不能兑现,股东也不满意。毕竟如果只指望格力电器每年分红得到的收益,按照分红率,回本需要50年乃至更久,谁有这个耐心。
但这些条件对董明珠为首的管理层,确实一个非常好安排,董明珠继续当董事长行使管理权,也是十拿九稳。无论是谁接手,在入主之前,尽管你很有钱,但气焰就已经矮了一截,因为你接受格力集团条件,意味着做出非常大妥协。笔者以为不插手管理基本是必须条件,管理层稳定也显然的。
格力集团和管理层辛苦把“女儿”格力电器养这么大,现在要嫁出去了,睁大眼睛好好选人,也是全天下“父母”都有的心思,可以理解。到底谁能把格力电器娶回去呢?这应该是长期过程,也未必就一定在已经公布的25家机构中,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