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县海军奶牛养殖合作社负责人郭玉珍被判损害伊利商业信誉罪服刑一年走出看守所:继续上诉
走出待了一年的看守所,郭玉珍回了一趟“牛场”。这里曾拥有奶牛650头,日产奶7.2吨,曾有人出价1600万购买牛场,郭玉珍没同意。而今,热闹退去,一片荒凉,“牛没了。”
她有些迷茫。
时间倒退回2018年,那时,郭玉珍是山西应县海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奶站”)经营负责人,奶站长期向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供奶。同年3月,郭玉珍花钱请人撰写并在网上发布《内蒙伊利公司如此欺压奶农 谁来保护弱势奶农利益诉求》一文。
文章称,2016年2月,为索要好处费,伊利分管应县片区奶源的经理以窜奶为由,拒收奶站供奶。为继续合作,奶站按经理要求,写下“假保证书”,“编造”奶站发生了窜奶事故。但最终,伊利还是停收奶站供奶55天,使奶站付出了巨大经济损失。文章要求伊利赔偿损失。
伊利认为,文章描述与事实不符,经传播,给伊利“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报案。随后,郭玉珍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检方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3月25日,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最终认定,郭玉珍“在存在民事纠纷的前提下,没有通过合法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随意找人通过网络散布不实文章,维权方式违法。”“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判决其犯有损害商业信誉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月16日,郭玉珍羁押已满1年,办完取保候审手续,走出看守所,她再难回到过往的日子,她觉得在这场风波中,自己只是有错误,不承认违法,已委托代理律师董红卫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庭审现场。图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
“我只是有错误”
《后窗》:牛场的牛为什么没了?
郭玉珍: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听他们说是,我一出事,之前欠的外债(要还),有的就把牛拉走了,有的卖了。我才回来两三天,我也弄不清楚。
《后窗》:为什么住朋友家,其他亲人呢?
郭玉珍:当时是我叫我丈夫写那个“假保证书”,出事后,他就一直给我吵、闹,有时候也不回家。后来我进看守所,别人的老公半个月送一次钱,一个月送一次衣服来。我的老公,一次也没有。所以我出来,我也不想见到他。
我弟弟,在我被公安局抓走以后,起诉了我,所以出来以后,也不想见到我亲人。
《后窗》:弟弟为什么起诉你?
郭玉珍:我有点糊里糊涂,不清楚。
《后窗》:一审判决下来的时候,你的心情怎样?
郭玉珍:法官念那个判决的时候,我心里想,如果是敲诈勒索罪,要判十年往上。最后念到判一年的时候,我当场就哭了,止不住。
咋说呢,第一,是高兴地哭,给我定敲诈勒索罪,是十年往上地判,(判决罪名改为损害商业信誉罪)判我一年,相信法律还是公正的,对不对。
第二,是烦恼地哭。这是在冤枉我。因为我所说的事情,伊利公司错在前,我没犯法。在我(将文章发)上网以前,我给伊利公司的两个领导打过电话,我说,我和伊利公司有合作关系,我没有别的意思,保证书是假的,哄着我写的,要是不能(解决),我就找媒体。
他们说,只能向上级领导反应。截至现在,我在呼市看守所呆了一年,已经出来了,也没人给我回话。
即使(花钱)走媒体,只是不懂法律。错误不等于犯罪,而且是刑事罪,对不对。我只是有错误,我没犯罪。
董红卫:宣判我没去,郭玉珍的一个亲属去旁听的。他告诉我结果是一年,我当时就有一点意外,但又在预料之中。意外的是,法院肯定改变罪名了,(按照公诉机关起诉的“敲诈勒索罪”)不可能是一年。对法院来说,直接判无罪,难度肯定更大,改判损害商业信誉罪,预料之中,毕竟这样也对检察院是一个交代。
(郭玉珍在网上发布的文章截图。)
4个涉嫌罪名最终判了1个
《后窗》:郭玉珍是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拘留的,但逮捕时,涉嫌罪名变成了敲诈勒索。而后,罪名几经变化。你怎么看待这些变化?
董红卫: 根据法律规定,立案时,要有定罪的相关证据。郭玉珍是以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的,然后逮捕呢,又变成了敲诈勒索罪和损害商业信誉罪两个罪名(后一个没有写在逮捕通知书里)。
但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把罪名变成四个:损害商业信誉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还有诽谤罪。同一个事实,却有4个罪名,我觉得太随意了。但检察院起诉时,只保留了一个罪名:敲诈勒索罪。开庭时,我也是以“敲诈勒索罪”为郭玉珍辩护的。判决下来,罪名又变回了最初的罪名:损害商业信誉罪。
《后窗》:罪名变更时,通知过您吗?
董红卫:没有。我认为,罪名变更从程序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法律有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改变罪名应当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如有必要,应该重新开庭。直接(改变罪名)判了,等于是剥夺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
《后窗》:判决书提到,郭玉珍授意发表的文章,部分事实虚伪。
董红卫:判决书并没有明确,哪些事实属实,哪些是编造的。
董红卫:公诉人当时就说,证据来源不合法,拒绝质证。法院也没有明确说怎么不合法。
《后窗》:被认为是“来源不合法”的证据,是怎么获得的?
董红卫:证据都是由家属获取的。
我认为,本案原本属于一个民事纠纷案件,双方完全可以通过民事方式解决纠纷。刑事司法机关的不当介入,使本案的解决复杂化。我认为,能用民事方式解决的,一定不要动用刑事的方式。
“不后悔”
《后窗》:接下来的打算是?
郭玉珍:我必须上诉。我要伊利补我的损失,还有个人名誉。我出来后,亲朋好友的电话都不敢打,一打电话,一听我出来了,电话就挂了,都不愿再见我。
出来第一天,我回了牛场,牛场啥也没了,我以前一直住在牛场,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朋友家有一间房,有床,我就在她这儿住。
《后窗》:现在的生活和以前比,有什么变化吗?
郭玉珍:我之前挺好的。那么大的牛场,有650头牛,从早忙到晚,所有的事,几乎都是我,反正过得挺好的。
2015年左右,有人去我牛场,说我的牛都胖的哇,都可好,他就看中了。当时准备卖,所有一切,给我1600万。后来我弟弟说,姐姐,你两个儿子呢,现在的社会,你(把牛)卖了的话,你能做啥。最后我一考虑,不卖了。唉。
出现这个事,到头来,坐了监狱,以后的事,我也不知道,不知道还有啥事发生。
《后窗》:后悔吗?
郭玉珍:我既然做了,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