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再审案宣判:犯挪用资金罪原获刑十年改判5年
2019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公开宣判。
审判长裴显鼎宣布,本院经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01号刑事裁定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犯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第二项对原审被告人姜宝军的定罪量刑部分;第三项对原审被告人张宏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第四项至第八项对原审被告人刘义忠、严友松、张细汉、晏果茹、刘科的定罪量刑部分。
二、维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刑二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部分;第三项对原审被告人张宏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
三、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执行完毕)
四、原审被告人姜宝军无罪。
五、原审被告人刘义忠无罪。
六、原审被告人张细汉无罪。
七、原审被告人严友松无罪。
八、原审被告人晏果茹无罪。
九、原审被告人刘科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顾雏军。 视觉中国 资料图
现年60岁的顾雏军,早年靠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后下海经商,通过多次收购,建立格林柯尔系集团,旗下控有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4年8月,“郎顾之争”爆发。学者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涉嫌违规。
2005年5月,顾雏军被立案侦查。2008年1月,广东佛山市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满释放的顾雏军开始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审两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分别涉及张文中和顾雏军。此前,最高法再审已经改判张文中无罪。
2018年6月13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当天的庭审时间长达15个小时。
2019年4月9日,最高法宣判顾雏军等人再审一案前夜,顾雏军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现在让我谈财产、赔偿或者以后的规划,我现在也没心情跟你说。过去的、未来的,所有一切,都是基于案件能够平反,等案件有了结果,我会好好和你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