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广东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多省市与东北对口合作
发改委印发多省市与东北对口合作方案
记者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印发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吉林省与浙江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天津市与长春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与江苏省合作重点包括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促进港口联动发展等。
吉林省与浙江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推动两省重点在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干部人才等6个方面开展深层次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和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合作重点包括加快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支持黑龙江省企业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黑龙江省装备优势制造能力与广东省开放型经济和市场的发展优势对接,促进黑龙江省机器人、清洁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石墨等新材料、新兴产业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引导黑龙江省企业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股权再融资,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
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共同推动北京相关行业企业对接“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在沈阳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鼓励北京各类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沈阳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和重组,助推沈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支持大连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优化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探索构建金融安全网。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支持大连金普新区与上海浦东新区的全面对接合作,支持大连高新区与上海张江高新区在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方面对接合作。
天津市与长春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借鉴天津航空港和港口建设经验,推进长春空港和陆港建设,加快长春市对外开放临时口岸和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打造长春国际陆港,联合开展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布局建设长德开发区津长产业合作园一个“主园”和长德开发区通用航空产业园、北湖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及大数据产业园三个“分园”,重点合作领域为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以及大数据等相关产业。
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合作取得突破。鼓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加强对哈尔滨市实体企业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