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方案6亮点:提高上缴红利 试点员工持股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17:01:17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这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即"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呈现出不少亮点:国企首次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监管要由"以管企业为主"转向"以管资本为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郞配";员工持股试点先行;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要提高到30%……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将掀开新的篇章。
亮点一:国企分为公益类、商业类
--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根据意见,不同类别的国企其主要目标、考核方式也不一样。商业类国企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益类国企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记者注意到,这是官方首次正式明确将国企分公益类、商业类进行改革。这也意味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将首先给国企分类,但是,如何对于目前十几万个国企进行科学分类,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对于如何分类,《意见》提出,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事实上,目前各地对国企的分类并不一致。据统计,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国企改革方案,大部分省份将国有企业分为3类。其中,最早出台改革意见的上海将国企分为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北京、甘肃、湖北、江苏等省份也是此种分法;宁夏则将国企分为公益类、营利类、功能类三种类型。
"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很重要。"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不同的国企其主业、功能定位也不一样,是以经济效益为主,还是以服务民生为主,这都要正确分类。在分类后,不同国企其面临的改革、调整、考核和监管都不一样,这也决定了国企下一步生存发展的状态。
"分类监管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不同类型国企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考核方式,也有助于提升国企的活力。"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分类基础上,预计商业类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国企的并购重组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亮点二: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婆婆"要变身"老板"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关注焦点之一。《意见》明确,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这被外界视为本轮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而之所以要转向"管资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原来国资管理体制和方式更多陷入到资产的管理,存在越位、错位等问题,而现代企业制度更多要求去管资本。
李曙光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是国资监管思维的一大变化和进步,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更多扮演"老板"的角色,而不是"婆婆"的角色,原来"管人、管事、管资产" 管理风格将会改变,不再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的事务,而是主要关注国有企业增值保值、做强做大做优,强调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意见》还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要跳出过去的"管资本"过粗、"管人"过死、"管事"过细的怪圈,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管资本"的重要组织形式。
根据《意见》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专家表示,以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主要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然后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这其实是类似于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结构。
亮点三:混改不设时间表
--不搞拉郞配,民企避免成陪衬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意见》要求,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事实上,在石油领域,中石化已打响了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2014年7月份,中石化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资方案,确定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
然而,对于混合所有制,民营企业家心中既有热情,但也有不少疑虑,担心会剥夺民营企业家独立经营机会,使民营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的附庸。
对于这种担心,《意见》规定,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郞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