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前半月各地银监局對24家银行开出117张罚单
因涉贷违规,今年2月1日,陕西省银监局一天之内公布对工行陕西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分行的7张罚单;天津银监局节前两周开出26张罚单中,有13张罚单来自银行机构流动资金流向违规、被挪用或贷后管理失职。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个人贷款业务及信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0万元,此外,该社的11名责任人还因此被罚款6万-10万元或领到警告处分,其中一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一年,一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一人被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家银行贷款违规入股市、楼市被罚
今年1月13日,银监会就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发出“4号文”,明确将此前银行业整治八大方向细化出22项要点,其中,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被列入第二项重点提及,信贷资金的流向合规上被严查。
40张机构罚单中,有8起因贷款违规流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涉及到5家银行:
中原银行郑州分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首付”,违规向借款人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调查审查失职,虚增存贷款,该行被罚90万元;另外,还有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警告、5万、10万元。此外,该行还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挨罚50万元。
农业银行两家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虚增存贷规模、信贷违规流入房市,分别被河南银监局罚20万、70万元。
交通银行的一家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被黑龙江银监局罚30万元。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光大银行的一家分行分别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贷后失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分别被天津银监局罚20万、30万元。
除了公开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40起罚单中,还有11起罚单因银行贷后管理未尽责或监督不力,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案例。
贷后严管,贷前合规上监管也不放松。多起违规贷款、授信管理不到位被查。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就因为降低信贷条件发放贷款等被罚120万元。因“向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内蒙古银监局向辖区内的内蒙古银行和清水河农信社开出30万元罚单。
银行信贷四个违规遭严查
从多起罚单来看,银监系统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和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密切相关。
2月2日,陕西银监局又公布了29张罚单,其中4张涉及邮储银行,25张涉及到西安市长安区农信社、陕西省农信社联合社,全部都是涉及行内机制建设不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等。
2017年已开展的“三三四十”、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等专项治理工作仍在持续。2月份以来,就有多家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触到了银监会2017年“54号文”《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监管红线。
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就因“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虚增利润”,挨罚20万元。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2018年银监会“4号文”里,明确信贷四个违规:
流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僵尸企业”;
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
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提供授信或融资;
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导致资金滞留或闲置。
同时,严查银行机构不尽职审查和管理,导致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民生领域的贷款被侵占或挪用;人为调整企业标准形态,规避小微企业贷款指标等。
过去一年的银行业严监管剑指同业和理财违规,严查监管套利不放松,一直被市场高度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从公开罚单释放的信号看,银行机构们面临的信贷经营的强监管、严处罚也并未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