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行业新营销——手机租赁
介绍完手机租赁业务相关情况,刘女士给《法制日报》记者拿出一份“回收方式及标准”和一份协议书。
租赁公司出问题不退押金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刘女士提供的“回收方式及标准”列举了三条“符合回收标准”的条款,但却罗列了十二条“不符合回收标准”的条款。
记者发现协议书的甲方事实上是“上海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不是这家大型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对此,刘女士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可能双方是合作关系。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协议书的第五条“维修售后”项目中写到“若租赁合约期内乙方租用的手机发生损坏并需要使用维修服务,必须联系甲方客服,在甲方客服的引导下将手机邮寄或自送至官方指定维修点维修,经检验确认符合保修服务责任范围后,即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服务需由乙方承担全部物流费用”。
协议书的第七条“乙方设备归还”项目中第五款写到“经甲方工程师检测,乙方交付设备不存在违约的改装维修等情况……”
阅读完协议书所有文字,《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所有的检测、维修都在甲方规定的地点,并没有第三方的检测和维修点。
协议第十条“协议变更”项目第五款写到,“若甲方公司解散或法院受理破产,自甲方公司发布该信息日期,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持有合约订单转为销售订单”。意思是说,在租赁手机期间,“甲方公司解散或法院受理破产”,银行或者蚂蚁花呗冻结的近2200元不再退还,然后这部手机就属于租赁手机的人了,实际上就是花了2200元押金、3960元租赁费共6160元买了一款“iphone7 32G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