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等《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业内人士解读下,《指导意见》对于现在的金融机构资管部门而言,最主要的影响在于提出了打破刚性兑付,明确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非标准化产品亦提出要求,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避免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同时,还提出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一位保险资管产品总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资管行业在过去十年快速发展中积聚大量的风险隐患,特别是高杠杆、非标投资、影子银行等,而新规对上述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强、力度非常大。相信未来认真执行新规,一定会对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化解存量风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指导意见》还提出,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强化资管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对同类资管产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建立覆盖全部资管产品的综合统计制度。
一位券商资管合规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资管新规奠定了穿透式监管的办法,对于前端资产如何衡量给出了标准,后面要从央行开始加强信息披露。从中间过程向上、向下穿透,也就是说从资产一出来,是银行资产、券商资产、基金资产,不管谁是发起端,都要向央行报备,一旦创设,就有了“出生证”,此后这个资产被投资了几次、投资了几层、有没有空转,都有了详细记录,这也解决了业内多头监管、多头保送带来的信息披露中的重复性劳动,以及统计混乱不清等问题。
《指导意见》设置了过渡期,于2019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中融信托常务副总裁游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不搞“一刀切”的做法,都体现了央行为首的监管部门的专业性。比如提到了信托公司不必双重计提拨备,在统一监管的大框架下,由各监管部门对各类资管机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