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时隔14年迎来大修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01 20:00:57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
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推行土地三权分置,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
应该说,三权分置是规范土地经营和激活土地活力的重要一环。
《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
土地经营权指一定期限内占用承包地、自主组织生产耕作和处置产品,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4.79亿亩。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后,为了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张力威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三权分置,对城镇化的推动是非常有利的。